《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你可知道22年4月1日起,驾驶证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

你可知道22年4月1日起,驾驶证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

公安部制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

此次制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推出更多“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措施,健全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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