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故去老人再正常不过,随看人们的观念改变,以后人们不会再动辄便送医院了,耄耋之年仙逝家中的会越来越多。因为死过人这房子难道从此再无人去居住?桃南西里一条法院宿舍多年前一小三曾掐死女主人,这套房子后来被单位收回另分配给他人不也照住无妨?什么凶宅?都是无聊的人们刻意制造恐怖!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人性险恶,鬼是不存在的。

“落花犹似坠楼人”,杜牧诗中的坠楼人是谁?她有怎样的人生悲剧?

关于这个问题我来简单说说,杜牧在唐代的詩人当中也是很有名的,形容落花似坠楼人的詩是其中的一首,叫《金谷园》的七绝,作者在詩中是这样写的:"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杜牧,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人(现陕西西安),是唐代著名的詩人,散文家,詩以七绝尤其出色,与李商隐齐名,人都称为"小李杜"。

在管子七主七臣篇曰:"楚王好小腰而美人省食",墨子兼爱中曰:"昔日楚灵王好士细腰,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晋书石崇传曰:"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善吹笛。孙秀使人求之,崇勃然曰:'绿珠吾所爱,不可得也。'秀怒,骄诏收崇,崇正宴于楼上,介士到门,崇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君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

成都一九旬老人坠亡于2楼,住户称有忌讳拒绝抬尸通过,这事你怎么看?

确实如此,这种风俗不止于此地,全国各地可能都有类似的说法。是不是封建迷信或者陋习,我们无需过多争论,既然存在就是客观事实,所以,住户拒绝通过情有可原,合情合理。这件事咋一看,似乎住户不通情理,都说死者为大,借屋走一下都不行,太没人情味了。呵呵,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过,我也会这么想。我老家是北方农村,从小见惯了吹拉弹唱办丧事,抬棺材,却只是停留在看热闹而已。

此后,一直读书,离家十多年了。三年前,父亲去世,才知道,棺材盖儿不是那么轻易就盖上的,尸体也不是随便往里一放就行的,抬棺材不是哪里好走走哪里。当时,我们家出门往西是胡同口,可偏偏胡同太窄,抬不出去。怎么办,只能走并行的另一条宽胡同,问题来了,按老理儿,这棺材不能走别家的胡同,不能绕道别家地盘,否则人家户主不答应,结果真有人就站出来说这个事。

还好,我老祖上有一块儿被夷为平地的闲置宅子直通两条胡同,主事的叔叔就拿这个说事,证明这两个胡同都可以走,这才完事。当然,这是事后,叔叔辈儿的聊天说起来的,否则我们哥儿三都不知道还有这种讲究。可是,这就是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的观念冲突,你要回老家入土,那就得守老家的规矩,不然没人给你帮忙。其实呢,现在的很多风俗习惯都在改变,尤其离乡多年返回故里入土的,老家的人如果翻出很多老理儿说事,未必是真的刁难你,可能只是展示一种存在感,让逝者的儿女们去说句好话,领老家人一个情,说明老家人心里看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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