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依然属于父母,怎么使用(例如,要不要给孩子住、要不要卖掉),全是父母说了算的事情,财产跑不出去。在选择要房子和要孩子身上,除了土豪有矿家庭,一般男人都会选择要房子不要孩子,因为生孩子的十二级疼痛他们没有经历过,他们只想着有条件找下一任,置妻儿于不顾,这样的男人赶紧离了。
1、离婚了要孩子还是要房子?
提主说在街上问好几个男青年,都说要房子不要孩子,即使有两套也不想给。在选择要房子和要孩子身上,除了土豪有矿家庭,一般男人都会选择要房子不要孩子,因为生孩子的十二级疼痛他们没有经历过,他们只想着有条件找下一任,置妻儿于不顾,这样的男人赶紧离了,更过分的是有两套房子都不想给一套,我认为这个问题男人只能是想想,法律允许吗?你也就只能做做梦吧。
作为十月怀胎的母亲,除了个例,大都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因为母爱,是人类最光辉无私的爱,为了孩子能付出所有的,怕也就只有母亲吧,所以每个人都应当永远感谢那个生你的娘亲,她也曾年轻美丽过,因为抚养你和岁月的洗礼或许她已经白发苍苍,或许她现在与你远隔千里,或许她每日对你翘首企盼,或许她拿着电话正在想你只希望在她有生之年,可以多一些看到她心目中永远孩子的儿女。
不是每个离婚的家庭都发生在北上广,但是无论所争议的房子离两千万有多远,作为母亲,因为离婚你都要争取,你养着孩子争取房子天经地义,否则将来独自带孩子会面对很大难题,真是个男人的话,你就应该放手,无需法律程序,真要走法律程序估计顶多是劳民伤财,你有很小的赢的几率。协议离婚划算点,不用花诉讼费,我弟弟离婚了,房子和孩子归前妻,我弟弟净身出户,全家都同意,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都不想维持,那房子和孩子归女方就没什么不妥,我弟不是不想要孩子,是孩子想跟她妈在一起。
2、离婚到底错在谁,孩子归男方好,还是女方好,为什么离婚有些女人要孩子,不要房子?
很多离婚并不是因为谁对谁错,对错并不重要,总之是不适合再做夫妻了,结束不合适的婚姻,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放过,放下,彼此都好。孩子归谁好,在于孩子更想和谁在一起生活,而不在于父母自我的认为,孩子的感受最真实,尊重孩子的选择,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无论有没有房子或其他,女人一般都会选择要孩子——这是母亲的天性,孩子如同身上的肉,再苦再难,也难以割舍,为母则强。
3、为什么说父母出钱买的房,一定不要加子女名字?
您好!虽说不能这么绝对,但是父母出钱买房增加子女名字,确实存在一些弊端,以下简单罗列一下常见的影响:父母把财产让出去一部分。未来如果发生类似子女不孝等情况,这部分财产,相当于白白损失,子女如果出现意外。如果子女出现意外,那么子女名下份额将发生继承,不一定全部由父母继承,可能会出现财产“外流”的情形出现,
子女如果未成年。这种情况对父母影响更大——财产处置不了,未成年子女不能决定房产处置,父母也不能代替子女做出处置表示。父母想处置,可能困难,即便子女成年,如果房产上登记子女名字、且父母份额合计不超过2/3,一旦父母想处置房产,单独处置不了,受制于子女。影响子女再次购房,房产登记子女名字,意味着子女名下已有房产。
如果未来子女打算再次购房,可能会因限购无法购买、或者增加购房成本,增加父母的回购成本。例如,父母打算把孩子份额再要回来,即便子女同意,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产过户,只能走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其中必然涉及到税的问题。父母出钱购房,从个人角度,更倾向于两种登记方式:优选方式,是登记为父母名字,这是从财产角度来保护父母的方式。
房子依然属于父母,怎么使用(例如,要不要给孩子住、要不要卖掉),全是父母说了算的事情,财产跑不出去,至于今后要不要生前过户给子女、还是百年后由孩子继承,中间产生的税费均不需过多考虑。防范个人财产风险与产生额外费用,两者之间孰重孰轻,应该比较容易判断,次选方式,是采取“登记子女名字 设立房产居住权”、或者“登记子女名字 借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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