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为“名”之补充,宋代的晃补之可谓经典案例,他字“无咎”,补之而无咎,志气高、野心大。所谓“号”,如苏东坡、郑板桥、朱柏庐,乍看之下,高大上,在古代,只有混得还不赖的中上层,才会有号,底层泥腿子,没有这种雅兴,就算真有号,那也很难被史书记下来。所谓“号”,就是个别称,也叫做别号。别号中以“居士”、“山人”最为常见,不过现代人如果听见这种东西,第一反应恐怕是修真题材文艺作品中的人物。

古人有名、字、号等多种称谓,见面时应如何称呼?

古人有名、字、号等多种称谓,见面时应如何称呼

谢邀!现代人说到“名字”的时候,通常是指人的姓名或名。但是在古代,许多有地位的人,特别是文人和宦官,不但有“名”,而且有“字”,甚至还有“号”。现代人可能就觉得好奇怪,古代一个人搞这么多代号,那究竟怎么称呼他?是不是很复杂呢?由于在古代人们特别注重礼仪,名、字、号的称呼的确很讲究,但是并不复杂,只要掌握“尊重长辈和上级,礼貌待人”这个重要原则就行。

所谓“名”,主要是由父母按家谱中辈分排行取名,一般寄托父母和长辈的殷切希望或良好祝愿。所以“名”本质是一个人区别其他人的特定社会符号,寄寓父母的期望。而“字”是指古人到成人时希望得到他人尊重而取的,一般是对“名”的解释和补充,与“名”相表里,相得益彰,所以又称“表字”。这一点,古人文章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

《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意思是说,“名”是幼时起的,供长辈呼唤。男子到二十岁,要举行成人冠礼并加“字”,标志着男人已经步入社会。

女子到十五岁许嫁时,也要举行笄礼并加字,供朋友呼唤。古人加字的主要目的是尊重父母给自己起的“名”,不让别人随便叫,说明自己已经成人,希望同辈或晚辈尊重自己,称呼自己的“字”。当然,“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底层的丫鬟奴婢,不要说字了,甚至连名都没有,有的取个动物名就完事了。如《红楼梦》里贾母的丫鬟叫鸳鸯,林黛玉的丫鬟叫紫娟。

所以,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长对少,上对下,或自己谦称的称呼。平辈之间,通常用“字”互称,但在非常熟悉的人之间,也可以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他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但要注意的是,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卑对尊的呼唤时,一般用“字”,绝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我国古代就有“避讳”制度,一旦违反,可能带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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